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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新英才学校小学部学生守则及执行办法 (3.0版本)

作者:小学部德育处 时间:2017/5/10 16:00:00 点击数:




第一条:守时守序

1—1按时上下学,不迟到早退(7:50前到校,17:00后离校),不无故旷课逃学;特殊情况要及时请假,未提前请假视作旷课。在校期间,不经老师允许不能随便出入校门;放学按时离校,不经老师允许不能随意在学校逗留、玩耍。

1—2上课铃响马上进教室,做好上课准备。

1—3 参加学校或班级活动要守时,因故不能参加需事先请假。集体站队快、静、齐,做到不说话、不打闹、不拥挤、不掉队;上下楼要按规定路线靠右行,做到慢步、轻声;洗手、用餐、接水时要自觉排队,不插队。

1—4遵守公共秩序,楼内、室内不大声喧哗、追逐打闹,在教学楼、图书馆等公共场所保持安静。

1—5遵守交通秩序,过马路走人行横道,不乱穿马路,不在公路、铁路、码头玩耍和追逐打闹。

执行办法:

1—1迟到或无故缺席1到2次,由班主任或相关老师了解原因并做记录。

1—2迟到或无故缺席3次,由班主任或相关老师与学生谈话,并写书面反思,同时告知家长。期末评比不优先考虑。

1—3迟到或无故缺席3次以上,由班主任约家长面谈,研究解决方案。期末不参与评优。

1—4请假时间3天之内需向班主任请假,超过3天(含)需向年级组提交书面申请,超过5天(含)需向部门(初小、高小)提交书面申请,5天以上需向学部提交书面申请。为公平起见,不论病假事假请假次数累计达5天(含),期末评优不优先考虑。

1—5 在公共场合不能做到遵守秩序,老师进行批评教育,由同学、老师、家长共同督促,帮助其改正。

第二条: 文明有礼

2—1说话要和气,与人交流使用 “您好、请、谢谢、不客气、对不起、没关系、再见”等礼貌用语;与他人说话时,眼睛注视对方,认真倾听。

2—2见到老师要主动问好,与老师在路上相遇,应侧身请老师先走。

2—3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行注目礼;上课迟到或进老师办公室,要先喊“报告”,经老师允许方可进入;进出办公室要随手关门。

2—4 与长辈递接物品,要双手递、双手接;不随意翻动他人的物品。

2—5 言行举止要文明,不打架、不骂人;同学之间互相帮助,团结友爱。

2—6仪容仪表要符合小学生标准(不染发涂指甲、佩戴贵重首饰、穿奇装异服等);在正式场合穿着得体。

执行办法:

2—1出现不文明行为(如打架、说脏话等),由班主任和相关老师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。

2—2情节严重、影响恶劣者由班主任和学校德育处约家长面谈,对其进行批评教育,期末评优不参选。

2—3 经多次教育,屡次不改者与家长、学生签订试读协议。

第三条:讲卫生

3—1衣着整洁,个人卫生达标(勤洗头、洗澡、剪指甲等);个人衣物用品摆放整齐。

3—2注意用眼卫生,认真做眼保健操;做到三“不”。(不在行进的车上看书,不边走路边看书,不躺着看书)

3—3认真做值日,看到纸屑杂物,能主动拣起并扔进垃圾桶。

3—4自觉维护公共卫生,不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,不到处乱写乱画,不随地大小便;保持校园、教室的整洁。

执行办法:

3—1个人卫生不达标者,由班主任(副班主任)对学生进行教育提醒,并向家长反馈。

3—2连续两次不认真或未做眼保健操,要重新补做一次并计入个人评价。

3—3每周未按时做值日或做值日不认真,要主动在班级做义工一天。

3—4第一次破坏公共卫生者,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清理;第二次破坏公共卫生者,要写出书面反思并做记录;连续多次破坏公共卫生者,约谈家长,同时期末不参与评优。

第四条:诚实  

4—1用真诚的态度对待别人,讲实话;对他人承诺的事要尽力做到。

4—2做错事情主动、实事求是讲明事情的原委;

4—3做作业不抄袭;考试时遵守考场纪律,不作弊。

执行办法:

4—1如故意撒谎,造成不良后果的,依照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警告。

4—2在学科考试中作弊,成绩作废,予以严重警告,并计入个人评价中。

第五条:独立 

5—1自己的事情自己做(如整理内务、学具书包等),尽量不给他人添麻烦。

5—2独立完成作业,遇到不懂的地方自己先想办法解决。

执行办法:

5—1未达到以上要求由老师、家长、同学进行引导及帮助。

第六条:有责任  

6—1 遵守学校和班级的所有规则;按要求使用公物,保持整洁,不乱涂乱画,物归原位;发现损坏公物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上报

6—2认真上好每一堂课,不做与学科无关的事;认真听讲,积极参与学习过程;独立完成作业并按时上交。

6—3 在校主动做好值日工作,在家主动承担家务。

执行办法:

6—1所有任课教师使用“**学科作业完成情况统计表”,周统计总结公布,学期   作为评选“学科学习标兵”依据之一。

6—2第一次不完成作业,学科老师谈话并补做相关作业,第二次约谈家长并补做作业,三次以上写出书面保证并回家补做作业,期末不参与评优。

6—3违反课堂纪律第一次提醒,第二次谈话并做记录,多次谈话无效约谈家长并签订试读协议。

6—4无意损坏公物,责任人(监护人)一周内修补完好或照价赔偿,班主任予以提醒;

6—5故意损坏公物,责任人(监护人)一周内修补完好并双倍赔偿,班主任对其批评教育

6—6第二次故意破坏公物,除同上程序外,记入个人评价,学生和家长在校内做义工一天,取消期末评优资格;

第七条:运动

7—1每天运动锻炼不少于一小时;保证在晨跑、大课间、体育课、周末等时间段的运动量

执行办法:

7—1运动量不足一小时者,由班主任(副班主任)督促完成;家长要定期向班主任反馈孩子在周末或假期的锻炼情况。

第八条:安全

8—1珍爱生命,注意安全,防火、防溺水、防触电,不做有危险性的游戏;如遇紧急情况(火灾、地震等)听从指挥,确保自身安全。

8—2不把电子产品(手机、音乐播放器、游戏机等)和刀具等危险品带入学校。

8—3 不带零食及现金到校。

8—4 在集体活动中离开集体时要向老师提出申请,确保在安全区域进行活动。

执行办法:

8—1除学校规定以外,擅自带零食及现金由老师一并没收。

8—2携带禁止物品,对他人造成伤害,由当事人及监护人负全责

第九条:爱阅读

9—1每天至少保证半小时的阅读;根据年级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读物,并做好阅读记录,保证阅读质量。

执行办法:

9—1根据学生读书记录卡的统计情况,一学期有3-4次阅读不合格,期末评优不优先考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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